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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本、笔装回书包后,男孩又回到了刚上车时的懦怯模样。靠怀中的书包支撑,弓背窝成一团,时不时扭过脸望向窗外,我将椅背后调,为他的视线让开一条没有阻碍的通道。列车到了下一个城市,他紧紧盯住上下车的人流,挺直了脊背,身体向外蹭,只贴了座椅边缘,是随时打算起立的状态。却又仿佛屁股被胶水黏住,就是离不开,直到列车重新开动才摆脱两难处境,卸下劲,重新弓成一只初次离家出走小心翼翼的虾米。
这个车次的列车站点多开得慢,我总特意选这趟,为的是尽量拉长回家的过程。然而受他紧绷状态的影响,我也不知什么时候落入疲态,以为车已经跑了很远,至少该走过半程,列车员来查票时才发现不过又停了三站而已,连省界都还没出。
又慢悠悠晃过一站,男孩上厕所时将背包留在了座位上,我的目光落在两只锁头之间的空隙中,笔记本就藏身在黑影里。我不受控制地想将书包打开,拿出本子,去。瞥了眼车厢头的信号灯,卫生间的标识依然是红色的,又感觉男孩大概刚去没几秒钟,我们的座位在车厢中端,前方有许多遮挡。于是我真的那么做了——拉开书包拉链,轻而易举地获取了我想要的东西。
列车中没有任何人注意我的盗窃行为、也没有任何人制止我。心虚才像做贼,越明目张胆越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坦诚时怎样的不当行径都能被光明掩藏。哪怕有人看到,也只会以为我是男孩的朋友或者亲属,翻找自己孩子的书包有什么问题,相比大声打电话、外放视频、吃泡面、哄着哭闹的婴儿在车厢里走来走去,我的行为看起来最不值一提。
理直气壮做贼的招数我是从夏言那里学来的。
我大学时有个室友,自诩为诗人。他不喜欢自己的本名,就让我们都以笔名溪子称呼他。灵感来源于他崇拜的诗人海子,他自觉没有大海的宽阔,能有小溪潺潺流淌的阒然也好。在诗方面我没有任何造诣,因此无法评判他写得如何,但只看做派确实是个实打实的诗人模样,没有一丝破绽。常年留着齐肩中发,在脑后扎成小辫。他说这个发型还有个额外附赠的隐藏优势——等人到中年地中海时能够打个掩护,不至于露出油光锃亮的一方头皮,遭人嫌恶。只可惜他人长得敦厚老实,又将表面功夫做得过于慎重,每日仔细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前方的中分线笔直,头发在发胶下压成了个光可鉴人的黑色镜面。导致潇洒气全失,每每张口我总期待他不要念诗而是唱一段《好汉歌》。
溪子除了梳头作诗外,最热爱的是呼朋引伴,月下对酌。他说古往今来的诗人都爱搞这个,因为诗词是在吹牛中碰撞、酒气中蒸腾出来的,不社交而囿于书桌写出的东西不能算诗,而是臭烘烘的驴屎蛋子。于是他隔三岔五就得攒局来发酵灵感,至于事后有没有写出好诗没人知道(他从未给我们吟诵过自己所作的诗歌),但回回确实喝得痛快。
月下对酌有些困难,那就凑合了在小饭馆的白炽灯下拿啤酒瓶子吹。呼朋引伴好办,无一例外是溪子请客,除了他我们一穷二白,年轻大小伙子不在享乐上讲面子,一个个都是仗着口头上讲兄弟义气的号角不要脸皮的老赖,乐得白吃白喝,占便宜占得底气十足,认为有钱人的钱就是用来分享的。宿舍里八个人分别带上自己的男女朋友,男女朋友再带上各自的男女朋友,这样不到二十个人下不来。饭局上也经常是一大桌子人面面相觑,半数以上都是生脸。说是呼朋引伴,其实是一群陌生人凑在一起胡吃海塞,这样的场合经历多了却也都见怪不怪,互通姓名后就是一顿饭的朋友,多流氓的话都说得出来,第二天路上擦肩而过也不一定能认出人来,也不需要认出来。
我第一次见到夏言就是在某次溪子组的局上,他坐在我旁边,我不认识,但二十几人中一定有人认识他。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且算是记住了,以后碰面一定能觉得面熟的程度。
夏言那时在人前就是个招人喜欢的性格,阳光明媚,总是微微笑着。每回讲话都巧妙又有趣,男人听了大笑着捧一句“牛逼”,姑娘听了仿佛觉得那话是专门讲给自己听的,偷摸睨他一眼,垂头理一理新烫好的卷发。他后来跟我说有好几个女孩私底下都联系过他,强调不是为了让我吃醋瞎编的,我相信是真的。夏言会说却不痨,听人说话时又能听得无比认真,随说话者的内容不露痕迹地转换应景的表情,这点我们大多数都不具备。那会儿我们这帮文学青年血气方刚,都疯狂热爱表达,尤其喝了酒,打断一句话就像要了命似的。可见唯独缺个聆听的对象,因此那顿饭局上夏言成了最受欢迎的一个,到后来喝得稀烂了,醉汉们都在争抢着与他单独叙话,撞到一起还险些大打出手。
饭局上我和他几乎没有任何交流,我是被溪子硬拽来的,正因给文学杂志投稿未得到回音而独自气馁,不知自己那篇别出心裁(自认为)的小说有什么不行的地方。几天后我却突然接到他打来的电话,说是那晚坐在我左手边的人,喝多了不小心把我的钢笔拿走了,想要当面还给我。我压根不知道钢笔是在溪子的饭局上丢的,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放到了哪里。说不必,那只笔用了许多年,不吃水了,本来就打算扔掉。他却执意要还,说既然用过许多年,要扔也该我亲手扔,他没资格处理别人的东西。
我们约在学校正对南门塑像后大草坡阴面西侧第一把长椅处。他把钢笔递给我,说在学校的文学社刊物上经常能看到我的小说,是我的忠实读者。然后做了一番详细的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年龄,是哪里人,哪个学院哪个系,今年读大几。结束后我很感谢他没有走流程丢给我一句“那你呢”,而是自顾自掏出手机,指了指说,我们有互相的联系方式,也算是朋友了。我点了点头,说,是啊。他说,我当真的,你别敷衍我,以后找你吃饭可不能拒绝。我说,我也是认真的。我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并没想到他能说到做到。
我一直以为那时他是找朋友要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在一起后才了解到并非如此。某天夏言突然神秘兮兮地提起这件事,告诉我钢笔是他装醉晃了一下趁机从我裤兜里顺的,联系方式也是趁我中途离席去卫生间光明正大拿起我的手机给他的打了个电话。没有任何人觉出他的行为不对劲,因为人人都以为他是我的朋友。于是我问,那你到底是因为谁来的。夏言说,因为你。我说,当时我们不认识。他说,我认识你。
原来那时他是个彻彻底底的陌生人,不是在座任何一人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只是因为不久前偶然遇到我,想认识我(他的原话是“泡我”)就混了进来。也并非我的忠实读者,很久之后他才坦白,他一度觉得我的外表和我发表在校园文学刊物上的小说充满了搞笑的反差感,而我的小说负责搞笑那一部分。
我曾因或者他的“手段”而短暂怀疑过我对他的感情,并表达出对这种做法的强烈不满。而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夏言的招数确实好用,我坦坦荡荡翻开了男孩的笔记本,就像检查女儿的作业簿一样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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