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震撼弹(2/2)
这位律师的名字——
第一次出现在了最高层的会议上。
总务大臣寺田、日钢董事长柴田、未来空间首席执行官岛美穗,这些响当当的人物,都第一次听到了北原这个名字。在会议上,律师团队谷本、玉城、安部,详细地描绘了北原的可能策略,即北原想要通过海外破产来倒逼东京高等裁判所率先宣布破产。
“你们是说,如果东京高等裁判所没宣布破产,但海外法院宣布破产了,案件的主导权就不在我们东洋上了吗?!”
“是有这种可能存在。”玉城这位女大律师,此时也只能硬着头皮回答道,“的确,海外法院的手要直接伸到东洋来有困难。但是,日钢现在是一家跨国企业,有着众多的国际投资者,并且有着上市义务要遵守。很多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也就是说这位北原律师在赌我们东洋的司法机关不会将案件主导权交出去?”寺田进一步追问道。
“是的。”
会议室中的高层都被这位北原律师的策略所震撼。
本来是一起不可能速战速决的案件。
那天律师团队汇报之后,寺田还花了大力气疏通了高等裁判所的信息管道,才确认裁判所内部的确也十分犹豫,不知该怎么办,会过较长一段时间才有结果。听到这个信息,寺田才放下心来。
然而——
现在不一样了。
如果说每慢一天,案件的主导权都有可能被海外法院抢夺,那么东京高等裁判所必然会抢先一步,尽快宣布破产。
“难道我们东洋的裁判就这么窝囊?!海外法院的命令我们必须要遵守吗?!”未来空间首席执行官岛美穗不满地问道,“我看有些生产基地是在小国建造的。难道连这些边缘国家的法院的破产命令,我们东洋的裁判所都要遵守?!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道理?!”
“是这样的。”玉城律师立刻解释道,“海外法院一旦发布破产命令,海外债权人很有可能就会在东洋提出要求承认外国法院命令的效力。如果说我国与海外国家存在司法互惠的条约的话,那么只要满足形式的手续完备性,我们法院就不得不会去承认。”
是的——
东洋有国际条约的义务要遵守。
这不仅仅只是一个案件的问题。
而是关乎到国度的信誉。
“你们评估一下海外法院的处理速度。”日钢董事长柴田也着急地问道。
“涉及三十多个国家,我们目前暂时也无法对海外的法律状况进行一个即刻的综合评估。我们已经在联系这三十多个国家的律所了,请求他们给予法律上的支援。但是,只要一家海外法院率先宣布日钢进入破产程序,那么一切就都晚了。”玉城说道。
寺田的眉毛皱得非常深。这位总务大臣嗅到了危机——一场真正的危机。要知道,东洋即使近年在钢铁制造业上有所衰退,但也是世界一流的级别。不少国度都喊着要对东洋钢材采取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关税,其中就包括要求打击日钢。这些国度都认为是日钢摧毁了它们发展国内钢铁工业的机会。
那么,趁着这个机会,这些海外国家必然要争先恐后的鲸吞日钢的资产!!
(本章完)